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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开始了!瞧瞧要准备啥资料

2019-08-23 13:32:30点击:

 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开始了!瞧瞧要准备啥资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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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按:

       6月19日财政部就启动了2020财年的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,早谋划、早布置、早行动,从百度消息看,中央预算单位都陆续进入开始了预算编制工作,高校启动了,地方上安徽、青海、贵州、浙江等省直单位已经开始了,很快市、县也会陆续跟进的,按惯例大致在9-10月份完成次年部门预算“一上”编制工作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       各级财政部门会发布2020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,明确编制原则、编制内容、分类划档的定额标准、相关要求及表格。现在大家基本上都是通过预算编制软件上报基础信息,通过填报、取数、计算等方式生成预算控制数据,相应按要求提供纸质附件给财政业务部门审核,财政初步审核后提出安排建议数报批后下达预算单位控制数,


       部门预算编制程序为“二上二下”,其中一上指部门上报预算建议数,一下财政下达预算控制数,二上指部门上报预算调整建议,二下财政批复部门预算。小编截取长沙市财政局制订的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图,有助于大家了解“二上二下”流程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


      各级财政部门会发布2020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,明确编制原则、编制内容、分类划档、定额标准、相关要求及表格,这个大家不用操心,部门预算编制没有那么难的,一回生二回熟。现在大家基本上都是通过预算编制软件上报基础信息,通过填报、取数、计算等方式生成预算控制数据,相应按要求提供纸质附件给财政业务部门审核,这一步为“一上”;财政初步审核后提出安排建议数报批后下达预算单位控制数,是为“一下”;而后预算单位根据一下控制数进行细化调整再上报,是为“二上”;最后财政部门报政府、人大批复后批复下达次年预算,是为“二下”。


我们以中央单位为例,人员经费以2019年7月份的工资表为基础数据。2020年度“一上”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:人员基础信息、规范津贴补贴需求、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和项目预算等4个方面。


以下取自《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关于2020年“一上”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苏监〔2019〕72号)相关内容: 

一、人员基础信息 


1.中编办或主管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的批复。 


2.单位人事部门2018年末人事统计报表,分别反映在职、离退休人员的职级、学历、年龄段人数的基础情况表。 


3.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人员变动情况,提供在职、离退休人员人数增减变动统计表(包括姓名、职务、增减变动时间等)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 

4.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2019年7月份实发工资表(含离退休人员),截至2019年7月31日实有人数与工资表人数不符的,需要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;经批复已实施职务职级并行的单位,工资表应包含但不限于:人员性质、行政职级、职务职级并行待遇职级及相应工资明细(按不同工资项目详细列示,不能只列合计数);已实施职务职级并行的上级批复文件。

 

5.单位人事部门关于人员构成情况说明,包括按经费形式划分的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;在职人员构成及工资发放情况(在编在岗、在编内退、在编病退、在编驻外、聘用及其他);新入职人员到岗证明材料及工资发放情况;人员超编情况说明。 


6.对中央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在职人员的(包括部分人员离退休后新增在职人员),还需提供以下资料: 


(1)2018年7月底至2019年7月底之间,编制内新增在职人员已经到位的证明资料,包括新增人员名单、录用通知书、身份性质证明等。 


(2)2019年7月底至2020年7月底之间,预计编制内新增在职人员的依据、理由及人员和经费需求情况等的详细说明。一是单位职能情况,单位职能是否属于中央政府应承担的职能;是否属于市场主体难以解决的;相关职能是否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;相关职能是否没有其他部门类似机构可以解决;是否可以通过已有人员调剂解决。二是单位现有人员和工作量情况,需要增加的人员数量及测算依据。三是需要增加安排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的,需详细说明经费需求、测算依据和方法; 


(3)2019年7月底至2020年7月底预计减少人员情况,包括新增离退休人员、辞职、调离等。 


二、规范津贴补贴需求 

 

1.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详细说明,包括:是否已规范、规范的时间、分职级规范的标准、以后年度规范的要求或计划等。 

  

2.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关文件依据。 

  

3.截至2019年7月31日分职级人员(包括在职、离退休人员)统计表及说明。 

  

4. 2018年12月和2019年7月两个时点的实发工资表(含离退休人员),需详细列明各项津贴补贴的标准和具体发放金额,并需有人员和金额的合计数。 


三、新增资产配置预算 


1.关于申请新增资产的说明,截至2019年7月底存量车辆、租用土地、办公用房、业务用房、单价50万元(含)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(含)以上的专用设备的资产台账及相关说明。 

  

2.车辆:新增车辆原因及有关情况说明、2020年计划报废车辆一览表(如报废车辆号牌、型号、购置时间、裸车购置价、车辆类型、行驶里程、报废原因等)。 

  

3.租用土地、办公用房、业务用房:租用的原因;如需主管部门等事先审核同意的,请提供书面同意依据资料;租用办公用房的,应严格按照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(发改投资〔2014〕2674号)要求,结合人均办公面积,提供测算面积依据。 

  

4、若有拟报废资产情况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 

 

四、项目预算 


1.项目文本(当年预算和三年支出规划)、项目基本情况说明。 

  

2.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、资金管理办法等。 

  

3.项目经费标准(部门标准)。 

  

4.其他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:已评审项目的评审报告、绩效评价报告等。